译文
清光绪二年秋八月十八日,我和黎莼斋游狼山,坐在萃景楼上,远望虞山,觉得景色很美。二十一日就(jiu)雇了船过江。第二天早上,到了常(chang)熟。这时易州赵惠甫恰巧免官回来,住在常熟,便与我一同去游玩。
鱼是我所(suo)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shi);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在外寄人篱下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心中充满了难以排遣的忧愁。
酒筵上甘醇的葡萄美酒盛满在精美的夜光杯之(zhi)中,歌伎们弹奏起急促欢快的琵琶声助兴催饮,想到即将跨马奔赴沙场杀敌报国,战士们个个豪情满怀。
浩浩荡荡驾车上玉山。
大家相对无言彼此互(hu)不相识,我长啸高歌真想隐居在山冈!
野人额上刻花纹长着黑牙齿,掠得人肉作为祭祀,还把他们的骨头磨成浆滓。
春光明媚、和风徐徐的西子湖畔,游人如织。
我佩戴了红色的茱萸草,空对着美酒,砧杵惊动微寒,暗暗侵逼衣袖。秋天已没有多少时候,早已是满目的残荷衰柳。我勉强整理一下倾斜的帽檐,向着远方连连搔首。我多少次忆念起故乡的风物。莼菜和鲈鱼的味道最美时,是在霜冻之前(qian),鸿雁归去之后。
夜晚独自在凉爽寂静的庭院中漫步。
不自思量只想着效忠啊,竟有人用秽语把我污蔑。
年纪渐长便生故土之思,很羡慕您能够先我而行。
当时的舞影歌声哪去了?均付池中绿水,只剩下汴水日夜东流到海不复回。
注释
平:平坦。
⑧《史记·李斯列传》:“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太平御览》卷九二六:《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门,不可得矣。”
⑵草草:疲劳不堪之貌。何:多么
16.或:有的。
7.大恶: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