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魏国公在至和年间,曾经以武康节度使的身份来治理过相州,便在官府的后园建造了一座“昼锦堂”。后来又在石碑上刻诗,赠送给相州百姓。诗中认为,那种以计较恩仇为快事,以沽名钓誉而自豪的行为是(shi)可耻的。不把前人所夸耀的东西当作光荣,却以此为鉴戒。从中可见魏国公是怎样(yang)来看待富贵的,而他的志向难道能轻易地衡量吗?因此能够出将入相,辛勤劳苦地为皇家办事,而不论平安艰险气节始终如一。至于面临重大事件,决定重大问题,都能衣带齐整,执笏端正,不动声色,把天下国家置放得如泰山般的安稳,真可称得上是国家的重臣啊。他的丰功伟绩,因此而被铭刻在鼎彝之上,流传于弦歌之中,这是国家的光荣,而不是一乡一里的光荣啊。
我徙然感到韶华易逝,容华凋零,终日在春酒中留连光景。没有知心的人可以交谈,对谁人也用不着清醒。天大地大,无处可以再次寻找那悠扬欢乐的箫声。即使也跟年轻时那样买花(hua)携酒,但是却完全没有了当时的那种心情。
我日夜思(si)念的故乡在哪里呢?只有在醉梦中才能忘却思乡的愁苦。香炉是我睡的时候点着的,现在沉水香的烟雾已经散了,而我的酒气却还未全消。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bei)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细焚沉香,来消除夏天闷热潮湿的暑气。鸟雀鸣叫呼唤着晴天(旧有鸟鸣可占雨之说),拂晓时分我偷偷听它们在屋檐下的“言语”。荷叶上初出的阳光晒干了昨夜的雨,水面上的荷花清润圆正,荷叶迎着晨风,每一片荷叶都挺出水面。
在高楼上眺望而伤感,苦苦地思念着远方的心上人,这样的事何时才能结束呢?看来在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爱情更为强烈的了!离愁别恨正牵连着千丝万缕的柳条纷乱不已,更何况东陌之上,垂柳已是飞絮蒙蒙了呢。我眼前还浮现着你的马儿嘶鸣着,越跑越远,一路不断扬起灰尘的情景,情郎啊,你叫我到哪里寻找你的踪迹呢?
军人听了军人愁,百姓听了百姓怕。能到哪里去分真和假?
既然圣贤都饮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三
神女女岐并没有丈夫,为何会有九个儿子?
对月亮有什么好处,而有玉兔在其腹中?
关西地区来的老将不胜悲愁,驻马倾听笛声不禁老泪横流。
太史公说:我从周生那里听说,“舜的眼睛大概是双瞳孔”,又听说项羽亦是双瞳孔。项羽也是双瞳人。项羽难道是舜的后代么?为什么他崛起得这样迅猛呢?那秦王朝政治差失、混乱的时候,陈涉首先发难反秦,一时间英雄豪杰纷纷起来,互相争夺天下的人数也数不清。但是项羽并没有一尺一寸可以依靠的权位,只不过奋起于民间,三年的时间,就发展到率领五国诸侯一举灭秦,并且分割秦的天下,自行封赏王侯,政令都由项羽颁布,自号为“霸王”。虽然霸王之位并未维持到底,但近古以来未曾有过这样的人物。 等到项羽放弃关中,怀恋故乡楚地,流放义帝而自立为王,此时再抱怨王侯们背叛自己,那就很难了。自己夸耀功劳,独逞个人的私欲,而不效法古人,认为霸王的业绩只要依靠武力,就能统治好天下,结果仅仅五年的时光,就使得他的国家灭亡了。直到身死东城,他还没有觉悟,不肯责备自己,这显然是错误的。而且还借口说“是上天要灭亡我,并不是我用兵的过错”,这难道不是很荒谬吗?
朝中事情多半无能为力,劳苦不息而不见成功。
我经常想起漫游西湖, 整天站在楼台上,扶栏远眺那湖光山色的情景:湖面上三三两两的钓鱼小船, 小岛上天高淡远的号色。
宴席上没有管弦乐声,只有军乐阵阵,直立的长刀,像要割断筝弦般寒光森森。
如今那些卖奴婢的人,给奴牌穿上绣边的衣服和丝边的鞋子,然后关进(jin)交易奴婢的栏中,这种服饰是古代王后穿的,只是进庙祭祀才穿平时都不穿的,但现在平民却用来给奴婢穿。那种白皱纹纱作面子,薄细绢作里子的花边衣服,是古代天子的衣服,如今富人大商人却用于招待客人时装饰墙壁。古代百姓为了侍奉天子和王后而适当节省,今天平民住房的墙壁可以用帝王的衣服做装饰,低贱的歌女艺妓可以用皇后服饰,这样做而要天下的财源不穷尽,恐怕是不可能的。况且皇帝自己也穿质量粗劣的黑色衣服,而那些富民却用华丽的绣织品去装饰房屋墙壁,皇后用来装饰衣领的高级丝绸,平民的小妾却用来装饰鞋子,这就是我所说的悖乱。如果一百个人生产出来的丝绵绸缎,还不够—个富人穿用,要想使天下人免受寒冷,怎么能够办到呢?一个农夫耕作,却有十个人不劳而获,要想使天下人不饥饿,是不可能的。天下百姓饥寒交迫,要想使他们不做违法犯上的事,是不可能的。国家既已贫穷,盗贼在等待时机,然而进谏的人却说“不要变动”,这是在说大话罢了。民众的习俗已经到了最无长幼、最无尊(zun)卑、最犯上做乱的时候,然而进谏的人却说“不要作为”,这是应该为之深深叹息的。
注释
⑴呈:呈送,尊敬的说法。这是用诗写的一封信,作者以前已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这是又一首,所以说“又呈”。吴郎:系杜甫吴姓亲戚。杜甫将草堂让给他住。这位亲戚住下后,即有筑“篱”,护“枣”之举。杜甫为此写诗劝阻。
嵩山:位于河南省西部,地处河南省登封市西北面,是五岳中的中岳。
⑹未是:还不是。
安,哪里。 之,到。 安之,即“之安”,去哪儿。
(70)下:下土。与“上士”相对。
⑴侍御:官职名。
61.龁: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