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wo)所喜爱的(de),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dong)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ming)(ming)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you)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长安三旬未尽,奉旨谪守边庭。
墓地兰花上凝聚的露珠,宛如她悲伤(shang)的泪眼。
透过清秋的薄雾,传来了采菱姑娘的笑语。
心中惊惧大受震动啊,百般忧愁为何萦绕不休?
西施是越国溪边的一个女子,出身自苎萝山。
山园里一望无际的松林竹树,和天上的白云相连接。隐居在这里,与世无争,也该知足了。遇上了秋社的日子,拄上手杖到主持社日祭神的人家分回了一份祭肉,又恰逢床头的那瓮白酒刚刚酿成,正好痛快淋漓地喝一场。
张旭饮酒三杯,即挥毫作书,时人称为草圣。他常不拘小节,在王公贵戚面前脱帽露顶,挥笔疾书,若得神助,其书如云烟之泻于纸张。
秋色连天,平原万里。
世人和我一样辛苦地被明天所累,一年年过去马上就会老。
象《豳风·七月》,都可即席成篇。
虽然有贤明的主人,但你终究是身在客中,处于异乡。
见面的机会真是难得,分别时更是难舍难分,况且又兼东风将收的暮春天气,百花残谢,更加使人伤感。
注释
⑥僮子:即童子。备官:充任官职。
所闻:指渔人所知道的世事。闻:知道,听说。
(4)稀:形容树叶稀疏寥落的样子。
⑺无违:没有违背。
13.鹦鹉洲: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西南,根据后汉书记载,汉黄祖担任江夏太守时,在此大宴宾客,有人献
(6)端操:端正操守。
⑶壕:护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