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zuo)用是为了(liao)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ju)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有人说:“韩公远离京城约万里,而贬官到潮州,不到一年便回去了,他死后有知的话,是不会深切怀念潮州的,这是明摆着的。”我说:“不是这样的,韩公的神灵在人间,好比水在地上,没有什么地方不存在。而且潮州人信仰得特别深厚,思念得十分恳切,每当祭祀时,香雾缭绕,不由涌起悲伤凄怆的感觉,就象见到了他,好比挖一口井得到了水,就说水只在这个地方,难道有这个道理的吗?”元丰七年,皇帝下诏书封韩公为昌黎伯,所以祠庙的匾额上题为“昌黎伯韩文公之庙。”潮州人请我书写他的事迹刻在石碑上,因此作首诗送给他们,让他们歌唱着祭祀韩公,歌词说:
说到铭志之所以能够著(zhu)称(cheng)后世,是因为它的意义与史传相接近,但也有与史传不相同的地方。因为史传对人的善恶都一一加以记载,而碑铭呢,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众,志气道义高尚的人,怕后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铭来显扬自己,有的置于家庙里,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样的。如果那是个恶人,那么有什么好铭刻的呢?这就是碑铭与史传不同的地方。铭文的撰写,为的是使死者没有什么可遗憾,生者借此能表达自己的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喜欢自己的善行善言流传后世,就积极建立功业;恶人没有什么可记,就会感到惭愧和恐惧。至于博学多才、见识通达的人,忠义英烈、节操高尚之士,他们的美善言行,都能一一表现在碑铭里,这就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铭文警世劝戒的作用,不与史传相近,那么又与什么相近呢!
翠绿的树林围绕着村落,苍青的山峦在城外横卧。
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
层层白云,荡涤胸中沟壑;翩翩归鸟,飞入赏景眼圈。
洗菜也共用一个水池。
而今往事实在难以重忆,梦魂归绕你住过的闺楼。刻骨的相思如今只在,那芬芳的丁香枝上,那美丽的豆蔻梢头。
传话给春光,让我与春光一起逗留吧,虽是暂时相赏,也不要违背啊!
可恨你不像江边楼上高悬的明月,不管人们南北东西四处漂泊,明月都与人相伴不分离。
晓山翠色遥连秦地树木,汉宫砧声报讯寒秋来临。
心怀忧虑啊又何忍一走了之,凄惨悲伤让我肝肠寸断。韵译
席上歌声激昂慷慨,忧郁长久填满心窝。靠什么来排解忧闷?唯有狂饮方可解脱。
前往东园的小路,垂柳掩映;西坝的渡口,落花缤纷。
何况一个国家的政事啊,更是头绪纷繁错杂纠结。
红颜尚未衰减,恩宠却已断绝;
向朝廷举荐的品德高尚因孝顺而闻名的人,真实的情况是父母长辈被赶出家门,无所依靠。
在这寂寞的旅店中有谁来看望慰问,只有一盏冷清(qing)的孤灯与人相伴相亲。
注释
7. 独:单独。
1.题下原注:“江夏,岳阳。”韦太守良宰:即江夏郡太守(鄂州刺史)韦良宰。《元和姓纂》卷二韦氏彭城公房:“庆祚生行祥、行诚、行佺。……行佺,尚书右丞,生亮宰、利见。”此诗之韦良宰当即其人,即韦行佺之子,韦利见之兄。
不同:不一样
[7]渚(zhǔ主):水中的小块陆地,小洲。
椒房中宫:皇后所居。
(5)有周:这周王朝。有,指示性冠词。不(pī):同“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