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兴趣浓时常常独来独往去游玩,有快乐的事自我欣赏自我陶醉。
家主带着长子来,
我早年遇到了太平世道,在山林中隐居了二十年。
梁鸿虽然家庭贫困,然而他(ta)推崇礼节,广泛阅读(书本),没有不(bu)通晓的(事情)。并且他不死记硬背章句。读完书,就到上林苑放猪,曾经不小心留下火种,蔓延到别人的房屋。梁鸿就寻访被烧到的人家,问他损失的财物,用自己全部的猪作赔偿还给房屋主人。但房屋主人还认为得到的补偿很少,梁鸿说:“我没有别的财富,愿意让自己留下做事。”主人同意了。(梁鸿)于是勤奋做工,从早到晚从不松懈。邻家老人们见梁鸿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同责备批评那家主人,并且称赞梁鸿是忠厚的人。因此,(主人)开始敬佩梁鸿,把猪还给他,梁鸿没有接受,返回自己的家乡 。
如今认真打扮照(zhao)照镜子啊,以后还能藏身将祸患躲开。
经过门前互相招呼,聚在一起,有美酒,大家同饮共欢。
自以为他有仙风道骨,谁知离长安归隐之因?
合欢花尚且知道朝开夜合,鸳鸯鸟成双成对从不独宿(su)。
赢得了晋国制的犀带钩,一天光阴耗尽不在意。
孤鸿号外野,孤鸿(天鹅)在野外哀号。
眼前的穷途末(mo)路,只能叫我眼泪洗面;回头看看我走(zou)过的里程,也只能叫我潸然出涕。
注释
(30)琅(郎láng)琅然——清脆流畅的样子。形容读书声。
⑤汪伦:李白的朋友。李白游泾(jīng)县(在今安徽省)桃花潭时,附近贾村的汪伦经常用自己酿的美酒款待李白,两人便由此结下深厚的友谊。历代出版的《李白集》、《唐诗三百首》、《全唐诗》注解,都认定汪伦是李白游历泾县时遇到的一个普通村民,这个观点一直延续至今,今人安徽学者汪光泽和李子龙先后研读了泾县《汪氏宗谱》、《汪渐公谱》、《汪氏续修支谱》,确知“汪伦又名凤林,为唐时知名士”,与李白、王维等人关系很好,经常以诗文往来赠答。开元天宝年间,汪伦为泾县令,李白“往候之,款洽不忍别”(详见《李白学刊》第二辑李子龙《关于汪伦其人》)。按此诗或为汪伦已闲居桃花潭时,李白来访所作。李白于公元754年(天宝十三载)自广陵、金陵至宣城,则此诗当不早于此前。
⑸渌:一本作“绿”,水清的样子。
奉觞(shāng):捧觞,举杯敬酒。
[28]晓:据另本,晓应作“饶”,富裕。
(31)八郤,五大夫,三卿:郤氏八个人,其中五个大夫,三个卿。
北固山:在今江苏镇江北,三面临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