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城墙边依依细柳,小路旁青(qing)青嫩桑。
在金陵一个静悄悄的夜晚,凉风习习,我独自一人登上高楼,眺望吴越。
作者又问“抽来的未成年(nian)男子实在太小了,如何能守住王城呢?”
既然已经惊天动地(di),又有谁能心怀畏惧?
经常记起在溪边的亭子游玩直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被美景陶醉而流连忘返。
大江悠悠东流去永不回还。
楼台深处,富贵人家还在轻歌曼舞,那轻轻的歌声和管乐声还不时地弥散于醉人的夜色中。夜已经很(hen)深了,挂着秋千的庭院已是一片寂静。
青天上明月高悬起于何时?我现在停下酒杯且一问之。
秋天到了,西北边塞的风光和江南不同。大雁又飞回衡阳了,一点也没有停留之意。黄昏时,军中号角一吹,周围的边声也随之而起。层峦叠嶂里,暮霭沉沉,山衔落日,孤零零的城门紧闭。
其一
任何事物都有可观赏的地方。如有可观赏的地方,那么都可使人有快乐,不必一定要是怪异、新奇、雄伟、瑰丽的景观。吃酒糟、喝薄酒,都可以使人醉,水果蔬菜草木,都可以充饥。以此类推,我到哪儿会不快乐呢? 人们之所以要追求幸福,避开灾祸,因为幸福可使人欢喜,而灾祸却使人悲伤。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而能满足我们欲望的东西却是有限的。如果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在胸中激荡,选取和舍弃的选择在眼前交织,那么能使人快活的东西就很少了,而令人悲哀的事就很多,这叫做求祸避福。追求灾祸,躲避幸福,难道是人们的心愿吗?这是外物蒙蔽人呀!他们这些人局限在事物之中,而不能自由驰骋在事物之外;事物本无大小之别,如果人拘于从它内部来看待它,那么没有一物不是高大的。它以高大的形象横在我们面前,那么我常常会眼花缭乱反复不定了,就象在缝隙中看人争斗,又哪里能知道谁胜谁负呢?因此,心中充满美好和丑恶的区别,忧愁也就由此产生了;这不令人非常悲哀吗! 我从杭州调移到密州任知州,放弃了乘船的舒适快乐,而承受坐车骑马的劳累;放弃墙壁雕绘的华美漂亮的住宅,而蔽身在粗木造的屋舍里;远离杭州湖光山色的美景,来到桑麻丛生的荒野。刚到之时,连年收成不好,盗贼到处都有,案件也多不胜数;而厨房里空荡无物,每天都以野菜充饥,人们一定都怀疑我会不快乐。可我在这里住了一年后,面腴体丰,头发白的地方,也一天天变黑了。我既喜欢这里风俗的淳朴,这里的官吏百姓也习惯了我的愚拙无能。于是,在这里修整花园菜圃,打扫干净庭院屋宇,砍伐安丘、高密的树木,用来修补破败的房屋,以便勉强度日。 在园子的北面,靠着城墙筑起的高台已经很旧了,稍加整修,让它焕然一新。我不时和大家一起登台观览,在那儿尽情游玩。从台上向南望去,马耳、常山时隐时现,有时似乎很近,有时又似乎很远,或许有隐士住在那里吧?台的东面就是卢山,秦人卢敖就是在那里隐遁的。向西望去是穆陵关,隐隐约约象一道城墙,姜太公、齐桓公的英雄业绩,尚有留存。向北俯视潍水,不禁慨叹万分,想起了淮阴侯韩信的赫赫战功,又哀叹他不得善终。这台虽然高,但却非常安稳;这台上居室幽深,却又明亮,夏凉冬暖。雨落雪飞的早晨,风清月明的夜晚,我没有不在那里的,朋友们也没有不在这里跟随着我的。我们采摘园子里的蔬菜,钓取池塘里的游鱼,酿高粱酒,煮糙米,大家一边吃一面赞叹:“多么快活的游乐啊!” 这个时候,我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恰好在济南做官,听说了这件事,写了一篇文章,并且给这个台子取名“超然”,以说明我之所以到哪儿都快乐的原因,大概就是在于我的心能超乎事物之外啊!
正是换单衣的时节,只恨客居异地,光阴白白地 流逝。祈求春天暂留片刻,春天匆匆归去就像鸟儿飞离,一去无痕迹。试问蔷薇花儿今何在?夜里一场急风骤雨,埋葬了南楚倾国(guo)的佳丽。花瓣儿像美人的钗钿堕地,散发着残留的香气,凌乱地点缀着桃花小路,轻轻地在杨柳街巷翻飞。多情人有谁来替落共惋惜?只有蜂儿蝶儿像媒人使者,时时叩击着窗槅来传递情意。东园一片静寂,渐渐地草木繁盛茂密,绿荫幽暗青碧。环绕着珍贵的蔷薇花丛静静徘徊,不断地唉声叹气。蔷薇伸着长枝条,故意钩着行人的衣裳,仿佛牵着衣襟期待着倾叶话(hua)语,表现出无限地离情别情。拾一朵小小的残花,在头巾上勉强簪起。终究不像一朵鲜花戴在美人钗头上颤动、摇曳,向人俏媚地斜倚。花儿呵,切莫随着潮水远远逝去。惟恐那破碎的花儿,还写着寄托相思的字,如何可以看出来呢?
黄河两岸一派萧条只见乱跑的狐兔,试问当年、祖逖离开这里后,还有人来过否?多少在建业新亭洒泪的士大夫,谁真正想到过中原那一大块国土?算起来恢复大业必须由适当的人来做。应该笑象我等书生心里胆怯,向车中、关闭起来象新媳妇。空空地目送,边塞的鸿雁飞去。
注释
⑴韩南涧:即韩元吉,辛弃疾居信州,与韩相邻,往来唱和频繁。
6、谅:料想
喻:明白。
⑴无题:唐代以来,有的诗人不愿意标出能够表示主题的题目时,常用“ 无题”作诗的标题。
1、南湖:彭蠡湖,即鄱阳湖。《太平寰宇记·江州》:“彭蠡湖在(德化)县东南,与都昌县分界。”湛方生《帆入南湖诗》:“彭蠡纪三江,庐岳主众阜。"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