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齐宣王问(孟子)说:“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事,可以讲给我听听吗?”
船在吴江上飘摇,我满怀羁旅的春愁,看到岸上酒帘子在飘摇,招揽客人,便产生了借酒消愁的愿望。船只经过令文人骚客遐想不尽的胜景秋娘渡与泰娘桥,也没有好心情欣赏,眼前是“风又飘飘,雨又潇潇”,实在令人烦恼。
你这郑国的游人不能返家,我这洛阳的行子空自叹息。
齐宣王说:“真的像(你说的)这么严重吗?”
秦国的篝笼齐国的丝带,还有作盖头的郑国丝绵织品。
我独自在板桥浦对月饮酒,古人中谁可以与我共酌?
走过桥去(qu)看见原野迷人的景色,云脚在飘动山石(shi)也好像在移动。
其曲(qu第一(yi)声)中(zhòng)规
春风已经吹来,离我们(men)不远了,就在我们房屋(wu)的东头
沙漠渊深阻断(duan)冷陉,雪天里天光暗淡,辽阳城门紧闭。本来说要(yao)消弭兵患,却突然惊讶地发现自己已深陷敌阵。
夜间在塔上仰观北斗七星好像在塔的北窗口,耳边仿佛听到银河的水声向西流动。白日登塔仰视天空,那羲和鞭赶太阳迅速西进,秋神少昊给人间带来了清秋。
姑且享受杯中美酒,何用计较世上功名?
昔者烈士击玉壶而悲歌,以倾吐吐心之踌躇,而惜其暮年将至。而今我三杯老酒下肚,拔剑对舞秋月,硕慨高咏,想起今后的日子,不觉使人涕泪滂沱!想当年初接诏书之时,侍宴宫中,御筵上举杯朝贺,颂扬万乘之主,九重之内,嘲弄王公权贵于赤墀之上。朝见天子曾屡换飞龙之马,手中挥舞着御赐珊瑚玉鞭。我像东方朔一样,好像是天上的谪仙下凡,大隐于朝堂之内,而世人不识。我又像西施一样笑颦皆宜,大得君王恩宠。而丑女们却东施效颦,愈学愈丑。当是之时,我的得意和高兴,而今日却不同了。君王虽仍爱蛾眉之好,但无奈宫中妒女谗毁。我即使是西施一般的美人,也无法在宫中立足了。
这是所处的地位不同使他们这样的,这种情况由来已久 并非一朝一夕造成的.
(孟子)说:“恐怕比这还严重。爬到树上去抓鱼,虽然抓不到鱼,却没有什么后祸;假使用这样的做法,去谋求这样的理想,又尽心尽力地去干,结果必然有灾祸。”
秋风萧索扫落叶,黄土尘埃已消遁,回环曲折穿栈道,车队踏上了剑阁古道。
应该知道北方正当烽烟四起,再也不能随着春风回归家园。
当时晋灵公拒绝与郑穆公见面,认为郑国既服从晋国又投靠楚国。郑国大夫子家就派一位送信的官员到晋国送了一封信,信写给赵盾,信中说:“我们君主即位的第三年,就邀请蔡庄公一起服从你们君主。这年九月,蔡庄公来到我国准备同我们国君一起去晋国,但因为我国发生了侯宣多恃宠专权的患难,我们君主因此而不能与蔡庄公一起去。这年十一月,战胜灭绝了侯宣多,我们君主就与蔡庄公相随朝见服事于你这位执政。我们君主即位后第十二年六月,归生辅佐我们君主的太子夷,为了向楚国请求他们与陈灵公讲和,特地去朝见了你们君主。十四年七月,我们君主又以完成了陈国的事情朝见你们。十五年五月,陈灵公从我国去朝见你们君主。去年正月,烛之武去,陪同太子夷去朝见你们。八月,我们君主又去。作为陈、蔡,与楚国如此亲密相近,却不敢投靠楚国,那是有我们的缘故。虽然我们如此对待贵国君主,却为何不免得到你们的责罚呢?你们在位的君主当中,我们朝见过晋襄公一次,而朝见过在位君主两次。太子夷与我们国君的一些臣僚一个接一个地去到绛都。虽则我们是小国,这样做也没有哪个国家能超过了吧。现在你作为大国说:‘你们还做得不快我们的心意。’我国要像这么被要求就只有灭亡,再不能增加什么了。古人有言说:‘头也害怕尾也害怕,留下身子还能剩余多少不害怕呢?’又说:‘鹿要死也就不管自己的声音了。’小国服侍大国,大国以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人;不用仁德对待它,它就是一只鹿,着急了就会疾速走入险境,着急了还能选择吗?大国无准则地下命令,我们也知道要灭亡了,只能把我国的全部军资集中起来在鯈地等待了,任凭你执政命令我们吧。我们文公即位的第二年六月壬申,到齐国朝见。四年二月壬戌,因为齐国侵伐蔡国,我们也只得与楚国谈和。处在大国之间,都要求我们服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成了我们的罪过?你们大国如果不考虑这些,那我们就无处逃避性命了。”
心怀忧虑啊又何忍一走了之,凄惨悲伤让我肝肠寸断。韵译
我的愁肠百绕千结阴郁不开,这一回我怀着失意的心情来到了异乡。
那穿着青领(周代学士的服装)的学子哟,你们令我朝夕思慕。只是因为您的缘故,让我沉痛吟诵至今。
丹灶早已生出尘埃,清澈的水潭也早已寂静无声,失去了先前的生气。
注释
⒁人涉:他人要渡河。卬:(áng昂),代词,表示“我”。否:不(渡河)。卬否:即我不渡河之意。
⒀谁倚:各本作“谁寄”,此从《词综》卷十九、知不足斋丛书本《苹洲渔笛谱》。
⑷为(wèi)问:请问,试问。为,此处表假设。一作“借”。
贞:坚贞。
士:隐士。
(24)颜师古《急就篇注》:“素,谓绢之精白者,即所用写书之素也。”
①符:兵符,其形如虎,故又称“虎符”。古代将帅出征时,由国君和将帅各执兵符一半,以后国君想调动军队时,须将国君所执的一半送至将帅处,与将帅所执的一半吻合后方能接受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