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不愿意追随长安城中的富家子弟(di),去搞斗鸡走狗一(yi)类的赌博游戏。
霍光跟左将军上官桀是缔结婚姻的亲家,霍光的长女是上官桀儿子上官安的妻子,有个女儿年纪跟昭帝正相配,上官桀依靠昭帝的大姊鄂邑盖主把上官安的女儿送进后宫成了(liao)倢伃,几个月以(yi)后立为皇后。父亲上官安当上了票骑将军,封桑乐侯。霍光有时休息沐浴离开朝廷,上官桀往往进宫代替霍光决定政务。上官桀父子位尊势盛以后,颇感长公主的恩德。公主私生活不太检点,宠幸河间郡的丁外人(ren)。上官桀、上官安想替丁外人求个封爵,希望按照国家以列侯匹配公主的惯例,霍光不同意。又为丁外人求光禄大夫之职,想让他能得到皇帝召见,也不同意。长公主为此对霍光大为怨恨。而上官桀、上官安多次为丁外人求官爵不能得到,也感到惭愧。在武帝时,上官桀已经是九卿,官位在霍光之上。现在父子又都是将军,有椒房中宫的关系可以倚重,皇后是上官安的亲生女儿,霍光是她的外祖父,却反而掌管朝政,从此(上官父子)跟霍光争起权来。
故乡虽然在打仗,可是弟侄还在接受儒家思想的教化。
地如果不爱酒,就不应该地名有酒泉。
南星的出现预示炎夏的到来,热气蒸腾,结成彩霞。
若有一言不合妾之意,任你余音绕梁歌万曲,也不动心。
衣冠整洁的三良正遇上明君秦穆公,他们才高志大,一顾一盼都光彩四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chu)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在东篱边饮酒直到黄昏以后,淡淡的黄菊清香溢满双袖。莫要说清秋不让人伤神,西风卷起珠帘,帘内的人儿比那黄花更加消瘦。
敢夸十指灵巧针线做得精美,决不天天描眉与人争短比长。
但是楚王被鞭尸的耻辱发生且达极限,庙堂墓地上也长满了荒草。
太史公司马迁说:学者多称赞五帝,久远了。然而最可征而信的《尚书》,记载(zai)的独有尧以来,而不记载皇帝、颛顼、帝喾。诸子百家虽言黄帝,又涉于神怪,都不是典雅之训,所以当世缙绅们都不敢说,不可以取以为证啊。孔子所传的《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虽称孔子所传,但儒者怀疑不是圣人之言,所以不传以为实。我曾经西至崆峒山黄帝问道于广成子处,北到黄帝尧舜之都涿鹿,东到海,南到江淮,我所经历的地方,所见过的长老,往往称颂黄帝尧舜的旧绩与其风俗教化,固来与别处有所不同。那么别的书说到黄帝的,也或者可以为证。总之,大要不背离《尚书》所记载的接近这些。我看《春秋》《国语》,这两篇发挥阐释《五帝德》《帝系姓》很彰著。顾儒者但不深考而且有的不传讲。这两篇所发挥阐述得很显著,验之风俗教化固然不同一般,都是事实,一点也不虚。况《尚书》缺亡的内容多了,岂能因为它缺亡而算了呢?它所遗失的,像黄帝以下的事情,就时时见于其他的传说中,如百家《五帝德》之类,都是其他学说。有怎么可以因为缙绅难言,儒者不传,而不选取了呢?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人,不能择取。而浅见寡闻者本来就难为它讲说。我按照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次序,选择其中语言比较典雅的。所以写成本纪的开头。
注释
⑤局:局促,狭小。
②秣马:饲马。
③次:依次。
⑹王孙:借指富贵人家子弟。《史记·淮阴侯列传》:“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
⑶“剑歌”句:用荆轲事。典出《史记·刺客列传》:荆轲赴秦,燕太子丹与众宾客送荆轲于易水之上。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湄:岸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