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家父)顺天地的规律而行,其辉煌的光芒如(ru)同日月一(yi)般!
对君而言不过(guo)一天的姻缘,却耽误了我一生的幸福。
云雾笼罩的朦胧之月,不知人事已经变更,直到夜将尽时,还照耀着深宫。在荒废的池塘中,莲花正相对哭泣;她们像暗暗伤感亡国,清露如同泪珠,从清香的红花上往下滴。
好在有剩下的经书可以作伴,也高兴没有车马经过相邀出游。
明月照向城头乌鸦纷飞,寒霜降临寒风吹透衣衫。
翘首遐观,我只见初月挂在高高的树上;微风吹过,好似觉得酣酒已经醒了一半。
兰草抛弃美质追随世俗,勉强列入众芳辱没香草。
(所以)人生得意之时就应当纵情欢乐,不要让这金杯(bei)无酒空对明月。
曼卿的为人,胸怀开阔而有大志,今人不能用他的才能,曼卿也不肯委屈自己迁就别人。没有施展志向的地方,就往往跟布衣村民饮酒嬉戏,闹得痛快颠狂也不满足。因此我怀疑所谓蛰伏而不被发现的人,或许会在亲的玩乐中得到。所以常常喜欢跟从曼卿游玩,想借此暗中访求天下奇士。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sha)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li)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冉冉升起的云霞荡涤我的心灵,睁大眼睛追踪那暮归的鸟儿隐入山林,眼角好像要裂开一样。
丈夫临别时手提宝剑,救边而去,在家中仅留下了一个虎皮金柄的箭袋。
拴在槽上的马受束缚,蜷曲无法伸直,不自由的笼中鸟想念远行。
日后我们在大梁城中定能再见,那时你必然还是牢守节操,家中只有破屋数间。
菊花啊,不要说年年盛开花亦好,你也会随着秋日时光的流逝而凋谢。少女的乌发青丝不知岁月的无情,恍若把酒小酌,人若安好花都会随之绽(zhan)放笑颜。
不知道是什么事萦绕心怀,难以放下,醒时醉时都一样无聊难耐,就是梦里也没有到过谢桥。
大气一团迷蒙无物,凭什么将它识别认清?
年年春社的日子妇女们停下针线,孤单的她怎忍看见,双飞双栖的春燕?今日江城春色已过去大半,我独自还羁身于乱山深处,寂寞地伫立在小溪畔。
徒然听到传说,海外还有九州,来生未可预知,今生就此罢休。
注释
将:将要
[80]翠羽:翠鸟的羽毛。
(28)铭:铭文,指作者为右溪所作的铭文。作者的《阳华志铭》、《五如石铭》、《浯溪铭》等其它同类作品,大多以铭文为主,前有小序。则本篇当同其例,应有铭文,此记属序。但铭文已佚,后人为拟题作“记”。
(5)兰馨:本是女子首饰,这里借喻宫中的后妃。馨,一作“簪”。
[5]“弃燕”二句:语出《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此喻陈伯之有远大的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