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liao)死罪,赵师韫杀他(ta),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在大明正德四年秋季某月初三日,有一(yi)名吏目从北京来到这里,不知他姓甚名谁。身边带着一个儿子、一个仆人,将要上任,路过龙场,投宿在一户苗族人家。我从篱笆中间望见他,当时阴雨昏黑,想靠近他打听北方的情况,没有实现。第二天早晨,派人去探视,他已经走了。
穆公和襄公去逝,康公和灵公即位。康公是我们先君献公的外甥,却又想损害我们公室,颠覆我们国家,率公子雍回国争位,让他扰乱我们的边疆,于是我们才有令狐之战。康公还不肯悔改,入侵我们的河曲,攻打我们的涑川,劫掠我们的王宫,夺走我们的羁马,因此我们才有了河曲之战。与东方贵国的联系不通的原因,正是因为康公断绝了同我们的友好关系。
女子和男子的故事始于一次邂逅,因为这样的机会,有幸成为他的妻室。虽然与丈夫感情很好,但毕竟是新妇,在丈夫家中仍不免有诫惧之心。但她还是决定尽力扮演好她在家庭中的角色,她愿意成为男方家族的一员,获得正式地位。整顿好仪表去主管厨中飨客的菜肴,并主持冬秋的祭祀。夜晚来临,重重门户次第关闭,她进入了自己和丈夫的新房。她很贤(xian)惠地把枕席清扫干净,并用狄香为丈夫熏鞋。之后解衣就寝,按规定的样式为丈夫整顿床铺。出嫁之后,再不能像以往那样任性,天上的仙女仪态端庄,她要以仙女为师,并像天老辅助黄帝那样,辅助自己的丈夫,做好家里的事。遇到了满意的夫君,如此幸福,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乐,一辈子也忘不了和丈夫共度的时光。
天下(xia)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wei)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hou)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jia)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乘船远行,路过荆门一带,来到楚国故地。
因此,当庄宗强盛的时候,普天下的豪杰,都不能跟他抗争;等到他衰败的时候,几十个伶人围困他,就自己丧命,国家灭亡,被天下人讥笑。
方山子,是光州、黄州一带的隐士。年轻时,仰慕汉代游侠朱家、郭解的品行,乡里的游侠之士都推崇他。(等到他)年岁稍长,就改变志趣,发奋读书,想以此来驰名当代,但是一直没有交上好运。到了晚年隐居在光州、黄州一带名叫岐亭的地方。住茅草屋,吃素食,不与社会各界来往。放弃坐车骑马,毁坏书生衣帽,徒步在山里来往,没有人认识他。人们见他戴的帽子上面方方的且又很高,就说:“这不就是古代乐师戴的方山冠遗留下来的样子吗?”因此就称他为“方山子”。 我因贬官居住在黄州,有一次经过岐亭时,正巧碰见了他。我说:“哎,这是我的老朋友陈慥陈季常呀,怎么会在这里呢?”方山子也很惊讶,问我到这里来的原因。我把原因告诉了他,他低头不回答,继而仰天大笑,请我住到他家去。他的家里四壁萧条,然而他的妻子儿女奴仆都显出怡然自得的样子。 我对此感到十分惊异。回想起方山子年轻的时候,是酗酒任性,喜欢使剑,挥金如土的游侠之士。十九年前,我在岐亭下,见到方山子带着两名骑马的随从,身藏两箭,在西山游猎。只见前方一鹊飞起,他便叫随从追赶射鹊,未能射中。方山子拉紧缰绳,独自跃马向前,一箭射中飞鹊。他就在马上与我谈论起用兵之道及古今成败之事,自认为是一代豪杰。至今又过了多少日子了,但是一股英气勃勃的神色,依然在眉宇间显现,这怎么会是一位隐居山中的人呢? 方山子出身于世代功勋之家,理应有官做,假如他能置身官场,到现在已得声名显赫了。他原本家在洛阳,园林宅舍雄伟富丽,可与公侯之家相同了。在河北还有田地,每年可得上千匹的丝帛收入,这些也足以使生活富裕安乐了。然而他都抛开不去享用,偏偏要来到穷僻的山里,这难道不是因为他独有会心之处才会如此的吗?我听说光州、黄州一带有很多奇人异士,常常假装疯颠、衣衫破旧,但是无法见到他们;方山子或许能遇见他们吧。
自我远征《东山》佚名 古诗东,回家愿望久成空。如今我从《东山》佚名 古诗回,满天小雨雾蒙蒙。栝楼藤上结了瓜,藤蔓爬到屋檐下。屋内潮湿生地虱,蜘蛛结网当门挂。鹿迹斑斑场上留,磷火闪闪夜间流。家园荒凉不可怕,越是如此越想家。
剑门山高耸入云,险峻无比;我避乱到蜀,今日得以回京。
在河桥旁的亭中送别情人,久久惜别,深夜里弥漫着凉意,竟不知到了什么时分。残月曳着余辉远远地向西斜坠,铜盘中的蜡烛也即将燃尽,清凉的露水打湿了衣襟。临别前短暂的相聚即将散离了,探头听听随风传来的渡口鼓声,看看树梢上空参旗星的光影,已是到了黎明时分。那花骢马仿佛会解人意,纵使我扬鞭催赶,它也只是自顾慢慢缓行。
酒醉回船归家去,口吟吴歌独自欢。金陵地势雄壮,江水空摇,高墙巍峨不动。
同您分别以后,更加无聊。上念老母,在垂暮之年还被杀戮;妻子、儿女们是无罪的,也一起惨遭杀害。我自己辜负了国家之恩,被世人所悲怜。您回国后享受荣誉,我留此地蒙受羞辱。这是命中注定,有什么办法?我出身于讲究礼义的国家,却进入对礼义茫然无知的社会。背弃了国君和双亲的恩德,终身居住在蛮夷的区域,真是伤心极了!让先父的后代,变成了戎狄的族人,自己怎能不感到悲痛。我在与匈奴作战中功大罪小,却没有受到公正的评价,辜负了我微小的诚意,每当想到这里,恍惚之中仿佛失去了对生存的留恋。我不难刺心来表白自己,自刎来显示志向,但国家对我已经恩断义绝,自杀毫无益处,只会增加羞辱。因此常常愤慨地忍受侮辱,就又苟且地活在世上。周围的人,见我这样,用不中听的话来劝告勉励,可是,异国的快乐,只能令人悲伤,增加忧愁罢了。
在这苍茫的洞庭湖岸边,你我相傍分别系着小舟。
韦大人你可以静静地细听,我把自己的往事向你直陈。
自古以来圣贤的人都生活得贫贱,更何况我这样的清高孤寒又正直的人呢?其十三
注释
⑥“放花”二句:明沈际飞评日:“此恨亦知不得。”因抒落第之恨,事关政治,故云“知不得”。
卢照邻诗:“客散同秋叶,人亡似夜川。”
42.畴昔之夜:昨天晚上。此语出于《礼记·檀弓》上篇“予畴昔之夜”。畴,语首助词,没有实在的意思。昔,昨。
22非:一本无此字,于文义为顺。
历职:连续任职
⑮作尘:化作灰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