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xiao)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ci)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jun)子(zi);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所以,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古人奖赏不用(yong)爵位和俸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位、俸禄行赏,只对能得到爵位、俸禄的人起作用,不能影响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只对受这种刑的人起作用,对不受这种刑的人不起作用。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禄来奖赏;也知道天下的罪恶是罚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当赏罚有疑问时,就以仁爱之心对待。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
爱惜巢父想苦苦相留,应知富贵像草尖露水!
长堤下,春水碧明(ming)一片悠悠,和漳河一起慢慢流。
子皮想让尹何治理一个采邑。子产说:“尹何年轻,不知能否胜任。”子皮说:“这个人忠厚谨慎,我喜爱他,他一定不会背叛我的。让他到那里学习一下,就会更加懂得治理政事的方法。”子产说:“不行。一个人假如真正喜爱别人,那就应该让他得到好处。现在您(nin)喜爱别人,就想让他来管理政事,这就如同让一个还不会拿刀的人去割肉一样,多半会割伤自己。您的所谓爱人,只不过是伤害人家罢了,那么以后谁还敢求得您的喜爱呢?您在郑国如同房屋的栋梁,栋梁折断了,屋椽自然要崩塌,我也会被压在屋子底下,因此怎敢不把自己的全部想法说出来呢!譬如您有一块美丽的锦缎,您一定不肯让人用它来练习剪裁衣服。担任大官、治理大邑,这些都是人们身家性命之所寄托,却让一个正在学习的人来担当。大官大邑与美丽的锦缎相比,不是更加贵重吗?我只听说过学好了然后才去管理政事,没听说过就用治理政事的方式来让他学习的。如果真这么做,一定会受到危害。比方打猎吧,射箭(jian)、驾车这一套练熟了,才能猎获禽兽;假若从来就没有登过车、射过箭和驾过车,总是为翻车发生事故(翻车压死)而提心吊胆,那么,哪里还顾得上猎获禽兽呢?”子皮说:“太好了!我这个人很笨。我听说过,君子总是努力使自己懂得那些重大的遥远的事情,小人总是使自己懂得那些微小的眼前的事情。我是个小人啊!衣服穿在我身上,我是知道加以爱惜的;大官、大邑,这是身家性命之所寄托,我却认为是遥远的事情而忽视它。假如没有您这番话,我是不会懂得这个道理的。从前我说过:‘您治理郑国,我治理我的封地,在您的庇荫之下,还是可以把封地治理好的。’从现在起才知道,这样做还是不够的。从今以后我请您允许,就是治理我的封地,也要听您的意见行事。”子产说:“人心的不同,就像人的面貌一样。我怎敢说您的面貌同我的一样呢?不过我心里认为危险的事情,还是要奉告的。”子皮认为子产非常忠实,所以就把郑国的政事委托给他。子产因此才能治理郑国。
梅客生曾经写信给我说:徐文长是我的老朋友,他的怪病比他这个怪人更要怪,而他作为一个奇人又比他的奇诗更要奇。我则认为徐文长没有一处地方不怪异奇特,正因为没有一处不怪异奇特,所以也就注定他一生命运没有一处不艰难,不坎坷。令人悲哀呀!
谁能像多情的南山明月,把层层的暮云都推开?灞桥边的如烟翠柳,曲江池畔的美丽楼台,应该在月下伫立,等待着我军收复失地,胜利归来。
如今我已年老,时有垂暮之感。春游嬉戏的地方,旅舍酒店烟火不举,正巧是全城禁火过寒食节。酒楼上呼唤美酒的兴致一扫而光,姑且把这段豪情都交付酒徒料理。回想起故乡园中的桃李,必是迎春怒放,那如同美人嘴唇酒窝般的花朵,不知今天是否还挂在树枝?待到我归乡之时,一定还会有残存的花儿,等待着我与宾客举杯痛饮,一洗烦襟。
人们高高兴兴快乐已极,一起赋诗表达共同的心意。
己巳年三月写此文。
逐猎者把胡飞乱窜的野鸡们赶得惊跳逃窜,猎手们把那些狼狈窜跳的猎物在这片古老的丘陵地带上一扫而光。我就像挺拔而立的七叶莲,虽然独立孤行,但胸怀坦荡,品格高洁。
怜爱涂山女与之匹配,儿子诞生得到继嗣。
居庸关上,杜鹃啼鸣,驱马更行,峰回路转,在暮霭四起中,忽遇一带山泉,从峰崖高处曲折来泻,顿令诗人惊喜不已:在这塞外的山岭间,竟也有南国般清冽的泉流,正可放马一饮,聊解旅途之渴。站在潺潺的山泉畔,遥看苍茫的远夭,又见一轮红日,正沉向低低的地平线。那犹未敛尽的余霞,当还将远远近近的山影,辉映得明荧如火。
注释
(69)重寄词:贵妃在告别是重又托他捎话。
(23)万端俱起:群议纷起。
乍:恰好,正是。啭:鸟声宛转。
5.二十三年:从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年)刘禹锡被贬为连州刺史,至宝历二年(826)冬应召,约22年。因贬地离京遥远,实际上到第二年才能回到京城,所以说23年。
4.松楸:指在墓地上栽种的树木。一作“楸梧”。冢(zhǒng):坟墓。
〔25〕内庭:即内廷,宫廷之内。隆庆四年(1570),归有光任南京太侍寺丞,留京执掌内阁制敕房,纂修《世宗实录》,因此有机会在内廷与时任给事中的魏用晦见面。
(48)嫛婗(衣尼yīní)——婴儿。这里引申为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