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bu)能让杀人者逍遥(yao)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你家那个地方现(xian)在已是松树柏树林中的一片坟墓。”
我辞去永王的官却不受赏,反而远谪到夜郎那样的穷山恶水的地方。
君子重义气为知己而死,荆轲仗剑就要辞别燕京。
拂拭去残碑上的尘土,当年石刻的宋高宗(zong)信托岳飞时的诏书还可依稀辨读,令人感慨万分地是,皇帝当初对岳飞是何等的器重,后来又为什么那样的残酷,难道是功高震主就身当该死,可惜事过境迁高宗依托岳飞的诏书难赎惨杀岳飞的罪恶,最令人感到可恨可悲而又极为无理的是,秦桧等人一手制造的杀害岳飞的风波亭冤狱。
再为我弹几曲,怎么样?在花前送你一杯酒。
领悟了《下泉》诗作者思念贤明国君的心情,不由得伤心、叹息起来。
徘徊不定时光忽已久,白露渐渐浸湿我衣裳。
相见匆匆忙忙,短(duan)暂的聚首真不如不见,重新搅起离别的忧伤。见面的欢乐总不抵久别的愁苦多,反倒又增添了新愁带回品尝。
最可爱的是那九月初三之夜,亮似珍珠郎朗新月形如弯弓。
看吴山青青,看越山青青,钱塘两岸青山相对迎。怎忍心分手有离情。
你千年一清呀,必有圣人出世。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又碰到裴迪这个接舆酒醉,在恰如陶潜的我面前讴狂。
我来为你唱歌,你请听着。我唱道:连绵的山峰高接云天啊,飞鸟不通。怀念家乡的游(you)子啊,不知西东。不知西东啊,顶上的苍天却一般相同。地方纵然相隔甚远啊,都在四海的环绕之中。想得开的人儿到处为家,又何必守住那旧居一栋?魂灵啊,魂灵啊,不要悲伤,不要惊恐!
注释
溟涬:谓元气也。同科:同类。
以为:认为。
志在流水:心里想到河流。
⒀埃蠹(dù):尘掩虫蛀。
追:追念。
恁(nèn):通“那”。如“我从来斩钉截铁常居一,不似恁惹草拈花没掂三。”(元王实甫《西厢记》)又有“恁每”一词,即“你们”的意思,所以“恁子弟每”就是“您子弟们”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