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近·摇首出红尘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树色 一作:曙)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荆山已去华山来,日出潼关四扇开。 刺史莫辞迎候远,相公亲破蔡州回。
陶令日日醉,不知五柳春。素琴本无弦,漉酒用葛巾。清风北窗下,自谓羲皇人。何时到栗里,一见平生亲。
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笔砚为辘轳,吟咏作縻绠。朝来重汲引,依旧得清冷。书赠同怀人,词中多苦辛。
水亭凝望久,期不至、拟还差。隔翠幌银屏,新眉初画,半面犹遮。须臾淡烟薄霭,被西风扫尽不留些。失了白衣苍狗,夺回雪兔金蟆。 乘云径到玉皇家。人世鼓三挝。试自判此生,更看几度,小住为佳。何须如钩似玦,便相将、只有半菱花。莫遣素娥知道,和他发也苍华。
震澹存诚,庶几迪尝。遥源之祚,天汉灵长。"
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春闺 一作:深闺)
石头城上,望天低吴楚,眼空无物。指点六朝形胜地,惟有青山如壁。蔽日旌旗,连云樯橹,白骨纷如雪。一江南北,消磨多少豪杰。寂寞避暑离宫,东风辇路,芳草年年发。落日无人松径里,鬼火高低明灭。歌舞尊前,繁华镜里,暗换青青发。伤心千古,秦淮一片明月!
窗外寒鸡天欲曙,香印成灰,坐起浑无绪。庭际高梧凝宿雾,卷帘双鹊惊飞去。屏上罗衣闲绣缕,一饷关情,忆遍江南路。夜夜梦魂休谩语,已知前事无寻处。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花信紧,二十四番愁。风雨五更头。侵阶苔藓宜罗袜,逗衣梅润试香篝。绿窗闲,人梦觉,鸟声幽。按银筝、学弄相思调。写幽情、恨杀知音少。向何处,说风流。一丝杨柳千丝恨,三分春色二分休。落花中,流水里,两悠悠。
阆苑高寒。金枢动、冰宫桂树年年。翦秋一半,难破万户连环。织锦相思楼影下,钿钗暗约小帘间。共无眠。素娥惯得,西坠阑干。 谁知壶中自乐,正醉围夜玉,浅斗婵娟。雁风自劲,云气不上凉天。红牙润沾素手,听一曲清歌双雾鬟。徐郎老,恨断肠声在,离镜孤鸾。
在姬犹稷,方晋喻宣。基我鼎运,于万斯年。"
二月饶睡昏昏然,不独夜短昼分眠。桃花气暖眼自醉,春渚日落梦相牵。故乡门巷荆棘底,中原君臣豺虎边。安得务农息战斗,普天无吏横索钱。
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山有苞栎,隰有六驳。未见君子,忧心靡乐。如何如何,忘我实多!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十月阴气盛,北风无时休。苍茫洞庭岸,与子维双舟。 雾雨晦争泄,波涛怒相投。犬鸡断四听,粮绝谁与谋。 相去不容步,险如碍山丘。清谈可以饱,梦想接无由。 男女喧左右,饥啼但啾啾。非怀北归兴,何用胜羁愁。 云外有白日,寒光自悠悠。能令暂开霁,过是吾无求。
摇首出红尘,醒醉更无时节。活计绿蓑青笠,惯披霜冲雪。 晚来风定钓丝闲,上下是新月。千里水天一色,看孤鸿明灭。
历阳壮士勤将军,神力出于百夫,则天太后召见,奇之,授游击将军,赐锦袍玉带,朝野荣之。后拜横南将军。大臣慕义,结十友,即燕公张说、馆陶公郭元振为首。余壮之,遂作诗。太古历阳郡,化为洪川在。江山犹郁盘,龙虎秘光彩。蓄泄数千载,风云何霮薱!特生勤将军,神力百夫倍。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