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寒冷的十二月份,刚刚被捕的老鹰被猎人剪掉了强劲的羽毛。
朱门拥立虎士,兵戟罗列森森。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shi);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duan),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yu)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di)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天未明时,当地的驻军已开始活动起来,号角声起伏悲壮;
太史公说:“我的父亲生前曾经说过:‘自周公死后,经过五百年才有了孔子。孔子死后,到今天也有五百年了,有谁能继承圣明时代的事业,修正《易传》,续写《春秋》,本于《诗经》、《尚书》、《礼记》、《乐经》的吗?’”他老人家的意思是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呀!寄托在我的身上呀!小子怎么敢推辞呢!
埋住两轮啊绊住四匹马,手拿玉槌啊敲打响战鼓。
昌国君乐毅,替(ti)燕昭王(wang)联合五国的军队,攻入齐国,连下七十多座城池,都划归燕国。还有三座城邑未攻下,燕昭王就去世了。燕惠王继位,中了齐人的反间计,怀疑乐毅,派骑劫代替他。乐毅逃到赵国,赵王封他为望诸君。齐国大将田单用计骗了骑劫,打败燕军,收复七十多座城邑,恢复了齐国的领土。
年轻的躯体益现出衰飒白发早生的“秋姿”,只见风雨中残枝败叶纷纷飘落。
早年我被容貌美丽所误,落入宫中;
分垄培植了留夷和揭车,还把杜衡芳芷套种其间。
屈原名平,与楚国的王族同姓。他曾担任楚怀王的左徒。见闻广博,记忆力很强,通晓治理国家的道理,熟悉外交应对辞令。对内与怀王谋划商议国事,发号施令;对外接待宾客,应酬诸侯。怀王很信任他。
秋风瑟瑟,柳影渐渐稀疏。我所居住的地方显得更加寂静、苍茫。
宛如宫女脂粉残留的秀痕,仿佛云间仙子飘坠下的倩影。一树新梅,南放在野水荒湾。古石下埋藏你芳香的遗骨,金沙滩葬着她的连环(huan)锁骨。不恨南楼的横笛吹奏起《梅花落》的笛曲,声声幽怨哀伤。但我更恨的是早晨的和风吹遍万水掠过千山,梅花被吹得飘零片片。香气在黄昏的庭院中扩散,幽冷的月光下梅花的疏影摇曳翩翩。寿阳公主空对着宝镜弥补脸上痕瘢,悄悄地妆饰姣好的容颜。试问有谁调匀玉髓,来悄悄修补香艳的痕斑?潇潇细雨中归鸿不断,翩翩飞远,无边无际的春寒,还笼罩着那种满梅花的孤山。远去的幽魂请谁才能招还,只能在梦境中与你在溪边想见。你穿着洁白的衣裙,解下玉佩赠给我作为留念。最令人忧愁的是,当梅雨过去而变成晴天,小鸟在梅树间啼叫连连,浓密的叶片下,点点梅子已又清又圆。
唐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我在夔府别驾元持家里,观看临颍李十二娘跳剑器舞,觉得舞姿矫健多变非常壮观, 就问她是向谁学习的?她说:“我是公孙大娘的学生”。玄宗开元三年,我还年幼,记得在郾城看过公孙大娘跳《剑器》和《浑脱》舞,流畅飘逸而且节奏明朗,超群出众,当代第一,从皇宫内的宜春、梨园弟子 到宫外供奉的舞女中,懂得此舞的,在唐玄宗初年,只有公孙大娘一人而已。当年她服饰华美,容貌漂亮,如今我已是白首老翁,眼前她的弟子李十二娘,也已经不是年轻女子了。既然知道了她舞技的渊源,看来她们师徒的舞技一脉相承,抚今追昔,心中无限感慨,姑且写了《剑器行》这首诗。 听说过去吴州人张旭,他擅长书写草书字帖,在邺县经常观看公孙大娘跳一种《西河剑器》舞,从此草书书法大有长进,豪放激扬,放荡不羁,由此可知公孙大娘舞技之高超了。从前有个漂亮女人,名叫公孙大娘,每当她跳起剑舞来,就要轰动四方。
我从贞元十五年看见您写的文章,放在心里有六七年,从来没说过,这是我只顾自己而对不起公道很久了,不但对不起您呀!等到我做了御史尚书郎,自已认为庆幸而做了皇上身边的臣子,能够尽量说话,想利用这个机会来疏通足下不能上达的情况。但是,我时常在同事面前称赞您时,还有回头去互相使眼色,偷偷笑的。我实在恨自己的品德修养不能使人信任,平时的好名誉没有树立,竟被世人把这种猜疑加到我身上。我常常和孟几道谈这些事情,非常痛心。可现在(您)幸好您被天火烧光了,所有人们的猜忌疑虑,完全变为灰尘。烧黑了您的屋宇,烧红了您的断垣残壁,从而表示您一无所有;而您的才能,才可以表白清楚,再不被谣言所污染。您的真相显露了。这是火神菩萨保佑您啦!这样看来,我和几道十年来对您的了解,还比不上这次火灾一个晚上给您造成的好名誉。(以后大家)都会原谅你,可以公开宣扬你的才能了,使得那些有话藏在心里的人,都能毫无顾忌地为您说话了;主持考试的,可以大胆录取您,不再怕别人说闲话。现在,我就是想要像过去那样避免嫌疑,被人嘲笑,可能吗 从此,我对您寄予了很大希望,因此,最后我非常高兴。
年轻力壮射杀山中白额虎,数英雄岂止邺下的黄须儿?
写信来求诗要我亲自书写,于是我手执狼毫写在了名纸剡藤。
注释
39.因:于是,就。
(16)绝巘(yǎn):极高的山峰。绝:极。巘:高峰
[58]狼籍:又写作“狼藉”,凌乱的样子。
(34)奖饰:奖励称誉。
为: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