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人生(sheng)一(yi)代代地无穷无尽,只有江上的(de)月亮一年年地总是相像。
长夜里号角声悲壮似在自语,天空中的月色虽好谁与我(wo)共赏。
魂魄归来吧!
趁着我的佩饰还很盛美,我要周游观访上天下地。
你所佩之剑,色如秋霜,切玉如泥;你所穿之袍,缀有明珠,耀如落日。
树上黄叶在雨中纷纷飘零,犹如灯下白发老人的命运。
所征的士卒懦怯而不能战斗,再加上南方炎热,难以远行。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me)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zhang)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两株桃树和杏树斜映着篱笆,点缀着商山团练副使的家。
(织女)伸出细长而白皙的手 ,摆弄着织机(织着布),发出札札的织布声。
风清月朗自是一个迷人的夜晚,可这优美的山川不是自己的家园。
乱云低低的在黄昏的地方,急下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回旋。
注释
15.夫(fú):句首语气词,可以不译,也可以译作那 那鹓鶵。
⑴汾上:指汾阳县(今山西万荣南)。汾:指汾水,为黄河第二大支流。
2、劳劳:遥远。
(6)司马:统帅军队的高级长官,此指目夷,字子鱼。
壮:壮丽。
7.枥(lì):马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