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焚书坑》章碣 古诗的灰烬还没冷却,山东群雄已揭竿起义,起义军领袖刘邦和项羽,原来(lai)都不读书!
泰山到底怎么样?在齐鲁大地上,那青翠的山色没有尽头。
屈原痛心怀王惑于小人之言,不能明辨是非,小人混淆黑白,使怀王看不明白,邪恶的小人妨碍国家,端方正直的君子则不为朝廷所容,所以忧愁苦闷,写下了《离(li)骚》。“离骚”,就是遭到忧愁的意思。天是人类的原始,父母是人的根本。人处于困境就会追念本源,所以到了极其劳苦疲倦的时候,没有不叫天的;遇到病痛或忧伤的时候,没有不叫父母的。屈原行为正直,竭尽自己的忠诚和智慧来辅助君主,谗邪的小人来离间他,可(ke)以说到了困境了。诚信却被怀疑,忠实却被诽谤,能够没有怨恨吗?屈原之所以写《离骚》,其原因大概是从怨愤引起的。《国风》虽然多写男女爱情,但不过分而失当。《小雅》虽然多讥讽指责,但并不宣扬作乱。像《离骚》,可以说是兼有二者的特点了。它对远古上溯到帝喾,近世称述齐桓公,中古称述商汤和周武王,用来讽刺当时的政事。阐明道德的广阔崇高,国家治乱兴亡的道理,无不完全表现出来。他的文笔简约,词意精微,他的志趣高洁,行为廉正。就其文字描写来看,不过寻常事物,但它的旨趣是极大的(因为关系到国家的治乱),举的是近事,而表达的意思却十分深远。由于志趣高洁,所以文章中称述的事物也是透散着芬芳的,由于行为廉正,所以到死也不为奸邪势力所容。他独自远离污泥浊水之中,像蝉脱壳一样摆脱浊秽,浮游在尘世之外,不受浊世的玷辱,保持皎洁的品质,出污泥而不染。可以推断,屈原的志向,即使和日月争辉,也是可以的。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qie)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明亮的蜡烛吐着缕缕青烟,高举金杯面对精美丰盛的席宴。饯别的厅堂里回忆着朋友的情意融洽,分别后要绕山过水,路途遥远。宴席一直持续到明月隐蔽在高树之后,银河消失在拂晓之中。走在这悠长的洛阳道上,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相会?
那些梨园子弟,一个个地烟消云散,只留李氏的舞姿,掩映冬日的寒光。
从前先帝授予我步兵五千,出征远方。五员将领迷失道路,我单独与匈奴军遭遇作战,携带着供征战万里的粮草,率领着徒步行军的部队;出了国境之外,进入强胡的疆土;以五千士兵,对付十万敌军;指挥疲敝不堪的队伍,抵挡养精蓄锐的马队。但是,依然斩敌将,拔敌旗,追逐败逃之敌。在肃清残敌时,斩杀(sha)其骁勇将领,使我全军将士,都能视死如归。我没有什么能耐,很少担当重任,内心暗以为,此时的战功,是其他情况下所难以相比的了。匈奴兵败后,全国军事动员,又挑选出十万多精兵。单于亲临阵前,指挥对我军的合围。我军与敌军的形势已不相称,步兵与马队的力量更加悬殊。疲兵再战,一人要敌千人,但仍然带伤忍痛,奋勇争先。阵亡与受伤的士兵遍地都是,身边剩下的不满百人,而且都伤痕累累,无法持稳兵器。但是,我只要振臂(bi)一呼,重伤和轻伤的士兵都一跃而起,拿起兵器杀向敌人,迫使敌骑逃奔。兵器耗尽,箭也射完,手无寸铁,还是光着头高呼杀敌,争着冲上前去。在这时刻,天地好像为我震怒,战士感奋地为我饮泣。单于认为不可能再俘获我,便打算引军班师,不料叛逃的邪臣管敢出卖军情,于是使得单于重新对我作战,而我终于未能免于失败。
只祈望一盏蒲酒,共话天下太平。
直到今天,(人们)敬完酒后,都要高举酒杯,叫做“杜举”。
一株无主的桃花开得正盛,我该爱那深红还是爱浅红?黄四娘家花儿茂盛把小路遮蔽,万千花朵压弯枝条离地低又低。
注释
5.搏:击,拍。
3、少住:稍稍停留一下。
更鲜:更加鲜艳。
286、昡曜(yào):惑乱浑浊。
(2)暝:指黄昏。
7.之:代词,指代陈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