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魂啊不要去西方!
顺(shun)治二年乙酉(年)四月,江都被(清兵)围困的(de)(形势)很危急。督相(xiang)史忠烈公知道局势(已)不可挽救,(就)召集众将领告诉他们说(shuo):“我发誓与扬州城同作殉国(之物),但(在)匆忙慌乱中不能落在敌人(ren)的手里死去,谁(能)替我在城破时完成这个(为国而死)的大节呢?”副将军史德威悲痛激昂地(表示愿意)担负这一任务。忠烈高兴地说:“我还没有儿子,你应当凭同姓的关系作我的后嗣。我(要)写信(禀告)太夫人,把你(的名字)记入(我的)家谱,排在(太夫人的)孙儿辈中。” 二十五日,(江都)城沦陷,忠烈抽出刀来自刎。众将领果(guo)然争着上前抱住他(不让他自杀)。忠烈大声呼唤德威,德威(悲痛)流泪,不能举刀,于是被众将领簇拥着走。到小东门,清兵像密林般地到来,副使马鸣碌等众将领都战死了。忠烈就瞪着眼看敌人说:“我就是(大明朝的)史阁部”。被(俘)押到南门,和硕豫亲王用“先生”(的名称)称呼他,劝他投降。忠烈大骂而死。当初,忠烈(留下)遗言:“我死后应葬(在)梅花岭上。”到这时,德威寻找史公的尸骨不能找到,就拿(他的)衣冠(代替尸骨)埋葬他(在梅花岭上)。 有人说:“扬州城被攻破时,有人亲眼看见忠烈穿青衣戴黑帽,骑着白马,跑出天宁门跳入长江而死,不曾死在城内。”自从有了这种话,长江南北就传说忠烈没有死。不久英山、霍山(抗清)义(yi)军大规模起义,都假托忠烈的名义(来号召群众),(就)好像陈涉(起义时)假托项燕(的名义)一样。吴中的孙兆奎因起兵失败,被俘押到南京。经略洪承畴同他有老交情,问(他)说:“先生在军中,(是否)确凿知道原扬州阁部史公真的死了呢,还没有死?”孙公回答说:“经略从北方来,(是否)确凿知道原(在)松山殉难的督师洪公真的死了呢,还是没有死?”洪承畴(听后)非常恼怒,急忙叫部下(把他)推出去杀了。 唉!(那些)成神成仙的荒唐无稽的说法,说颜太师因被杀而成仙,文少保也因彻悟“大光明”佛法像蝉脱壳一样遗下了躯壳而成佛,实际上(他们都)不曾死去,殊不知忠义是圣贤人传统的道德准则,那种凛然正气浩大磅礴,永远存留(在)天地之间,为什么一定要(问他的)面目形象是出世成仙成佛还是入世为人了呢?(那种关于他们成为)神仙的说法,正是(人们)所说的“画蛇添足”。就像忠烈的遗骨,(现在)已不可能找到了,(但)百年之后,我登上(梅花)岭,同朋友们谈起忠烈的忠言,没有(一个人)不泪如雨下,忠烈的音容笑貌仿佛就在人们眼前,(这也说明)不必去问他果真成仙成佛了没有,更何况假托他没有死而冒他的名义呢? 史可法的坟墓旁还有镇江姓钱的烈女之墓,也是乙酉那年在扬州,计五次自杀才得死去,自杀时告诉父母要将自己火化,不要将尸骨留在这污秽的土地,扬州人就把她葬在这里。江西人王猷定、陕西人黄遵岩、广东人屈大均曾为她作传、撰铭、写哀词。 但还有未能全被表彰出来的:我听说史可法的兄弟从翰林学士史可程以下,还有好几人,后来都到江都祭扫史可法墓。正逢英山霍山义军失败,捉到了托名而假冒史可法的人,清兵的大将把他押送到江都,下令让史氏门中的男子和妇女都来辨认,这时史可法的第八个弟弟已死,他的夫人年轻漂亮,为他守节,也出来看这个托名者,大将军看上了她的美色,想强迫娶她,夫人自杀而死。当时因为她出于大将所逼,人们慑于势而不敢表彰她。 可叹啊,史可法曾痛恨史可程降清,在国家沦亡之际,不能保持节操,而写奏章谴责他,怎会知道在自己死后,竟然有弟媳妇凭女子之身继承夫兄所留下的光明辉绩呢?梅花像雪,芬香而不染尘埃,将来如果有人修建忠烈祠,马鸣禄副使等想必要列入从祀的位置,还应当另外建一室来祭祀夫人,再附上烈女一辈。
独自怜惜从京城里出来的人往南逃,真羡慕湘江的水呀,你却往北流去!
羽毛鲜艳的孔雀满园,还养着稀世的凤凰青鸾。
大禹从鲧腹中生出,治水方法怎样变化?
三山云雾中隐现如落青天外,江水被白鹭洲分成两条河流。
现在的人列五鼎而食,谈笑间千金一掷。
蒙恩受幸,其实不在于俏丽的容颜;
美好的日子逝去不可能再来,凄风苦雨无限让人度日如年。
胡人的命运岂能长久,皇朝的纲纪本不该断绝。
和我一起携手同游的好友中,有些已先飞黄腾达了。
回忆汴京往昔的繁华,万里山河都属于帝王之家。奢华的宫殿园林,弦管笙琶的声音日夜不断。
南风把大山吹成平地,天帝派天吴移来了海水。
游子长吁互相劝导勉励(li),为什么要来吴关啊?
入夜后小巷里一片岑寂,人们都以纷纷散去,凄然欲绝面对烟草低迷。炉里的香烟闲绕着绘饰凤凰的衾枕。但见她愁容满面空持罗带,怎能不令人回首恨依依。
注释
240.以上两句王逸《章句》:“皇天集禄命而于王者,王者何不常畏惧而戒惧也?王者既已修成礼义,受天命而有天下矣,又何为至使异姓代之乎?”
⒂豆蔻:形容少女美艳。豆蔻词工:杜牧《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59)血食:受祭祀。
(2)绛:晋国国都,在今山西翼城东南。
7 役处:效力,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