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先王的法令中说:‘天道是奖善惩恶的,所以凡由我们周室治国,不允许违背法令,不迁就(jiu)怠惰放纵,各自遵守你们的职责,以接受上天的赐福。’如(ru)今陈侯不顾念历代相承的法度,抛弃自己的夫人妃嫔,带领下属到夏氏那里去恣意淫乐,这不是亵渎了姬姓吗?陈侯是我们大姬的后裔,却丢弃正式的礼服而穿戴楚地的服饰外出,这不是简慢了礼制吗?这又违背了先王的政令。
文(wen)长对自己的才能谋略看得很高,喜欢出奇谋妙计,谈论行军打仗的形势策略大多得其要领。凡是胡宗宪所行的诱降汪直、徐海等盗寇的计谋,都和他慎密商议,然后付诸实行。文长曾经在一(yi)座酒楼上喝酒,有几名军士也在楼下喝酒,酒后不肯付钱。文长暗暗写短函迅速告达胡宗宪,胡宗宪立刻命令将军士绑进衙门,全部斩首,全军都害怕得大腿发抖。有一个和尚依仗有钱财而行为不轨,徐渭在喝酒时偶尔提起,后来胡宗宪借其它事把他击毙在梃杖下。文长受到胡宗宪的信任多和这相仿。
黄河岸边。如今开始冰雪消融。长安城里,却正当落花时节。
万历(明神宗年号)年间,钱若赓做临江郡的行政长官。有个乡下人拿着鹅到集市上,寄存在客店中,去别的地方。这个乡下人回来后索要自己的鹅,店主抵赖,说:“这群鹅都是我的鹅。”乡下人不服,到衙门去告状。钱若赓命人取来店里的鹅,共计四只,各给它们一张纸,笔、砚,分在四个地方,让它们写供状。人们没有不感到惊讶的。一顿饭的时间,派人问鹅写完供状没有?差役回答说:“没有。”又过了一顿饭的时间,到堂下看看,说:“鹅已经招供了。”并指着一只鹅说:“这是乡下人的鹅。”人们感到很奇怪,钱若赓说:“乡下人的鹅吃野草,粪便的颜色是青色的;店主的鹅吃谷物粮食,粪便的颜色是黄色的"。店主于是认罪。
清澈透明的河水在不停地流淌着,茂密的蒲苇草显得更加葱郁。
忽然醒木一拍,各种声响全部消失了。撤去屏风一看里面,(只有)一个人、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把扇子、一块醒木罢了。
远远想到兄弟们身佩茱萸登上高处,也会因为少我一人而生遗憾之情。
太史公说:“对,对!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我曾从先父那里听说:‘伏羲最纯朴厚道,他创作了《周易》中的八卦。唐尧、虞舜时代的昌盛,《尚书》上记载了,礼乐就是那时制作的。商汤、周武王时代的兴隆,古代的诗人已经加以歌颂。《春秋》歌颂善人,贬斥(chi)恶人,推崇夏、商、周三代的德政,颂扬周王朝,并非全是抨击和讥刺。’自从汉朝建立以来,直到当今的英明天子,捕获白麟,上泰山祭祀天地之神,改正历法,更换车马、祭牲的颜色。受命于上天,德泽流布远方,四海之外与汉族风俗不同的地区,也纷纷通过几重翻译叩开关门,请求前来进献物品和拜见天子,这些事说也说不完。大臣百官尽力歌颂天子的圣明功德,但还是不能把其中的意义阐述透彻。况且,贤士不被任用,这是国君的耻辱;皇上英明神圣而他的美德没能流传久远,这是史官的过错(cuo)。况且,我曾经做过太史令,如果废弃皇上英明神圣的盛大美德不去记载,埋没功臣、贵族、贤大夫的事迹不去记述,丢弃先父生前的殷勤嘱托,没有什么罪过比这更大了。我所说的记述过去的事情,整理那些社会传说,谈不上创作,而你却把它同孔子作《春秋》相提并论,这就错了。”
我与他相遇后,李白非常理解我的洒脱不羁,我也十分欣赏他的坦荡胸怀。
我曾经评论义帝(di);称他是天下的贤君。仅仅是派遣沛公入关而不派遣项羽,在稠人广众之中识别卿子冠军、并且提拔他做上将军这两件事,若不是贤明之君能做到这些吗?项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杀死了卿子冠军,义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项羽谋杀义帝,就是义帝杀了项羽,这用不着智者指点就可知道了。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而服从;中途谋杀义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实岂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争而却没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杀死他所拥立之人,项羽怀疑范增,一定是从这时就开始了。在项羽杀卿子冠军之时,项羽和范增并肩侍奉义帝,还没有确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虑,有能力诛杀项羽就杀了他,不能杀他就离开他,岂不是毅然决然的男子汉吗?范增年龄已经七十岁,意见相合就留下来,意见不合就离开他,不在这个时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却想依靠项羽而成就功名,浅陋啊!即使这样,范增还是被汉高祖所畏惧。范增不离去,项羽就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呀!
剑工自己也得意非凡地惊叹,锃亮得如雪如霜寒芒四闪。
世间什么地方没有芳草,你又何必苦苦怀恋故地?
我在高高的山岗,怀念那宋玉,为什么给楚王写出那么美丽的文章,看到这古迹,让我热泪满眶。
我在这黄河岸边祭下一樽美酒,将你我那无尽的过往从头细数。你我二人那日相见恍若眼前,但在不知不觉间却已过去了悠悠岁月。我衣襟上愁苦的泪痕隐约还在,但眉间喜气却已暗示你我重逢在即。待到重逢日,我定要和你同游池上,到如雪落花中寻觅春天的痕迹。
注释
(11)门官:国君的卫士。
64、冀(jì):希望。
194. 闻:传布。“天下”前省略介词“于”(到)。
皆:都。
⑵持:拿着。
(18)持兵揖:手持兵器作揖。揖,双手抱拳行礼。
226. 之:用于分句的主谓之间,表语意未完。死:这里是献出声明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