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jiu)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ren)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fan)是能够用(yong)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zhi)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xiao)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我在秋草中寻觅人迹不在,寒林里空见夕阳缓缓斜倾。
周定王派单襄公出使宋国,此后又借道陈国去访问楚国。已是清晨能见到大火星的季节了,道路上杂草丛生无法通行,负责接待宾客的官员不在边境迎候,司空不巡视道路,湖泽不筑堤坝,河流不架桥梁,野外堆放着谷物,谷场还没有修整,路旁没有种植树木,田里的庄稼稀稀拉拉,膳夫不供应食物,里宰不安排住处,都邑内没有客房,郊县里没有旅舍,百姓将去为夏氏修筑台观。到了陈国都城,陈灵公与大臣孔宁、仪行父穿戴着楚地流行的服饰到夏氏家玩乐,丢下客人不会见。
百花凋零,惟有那秋菊逞强,显示出些许春天般的缤纷(fen)色彩。而我们却只能为那已消逝的美好年华举杯凭吊,饮一杯大白。暮天夕阳返照天空,倒挂着一缕美丽的彩虹,那是大海中的鲛人用泪水一梭梭编织的七彩鲛绡幻化而成的。
争新买宠各出巧意,弄得今年斗品也成了贡茶。
月儿明风儿清花儿要凋谢,只有恨却无情谁人了解你?
举杯邀请明月,对着身影成为三人。
虽然住的屋子简陋但知识却没有变少,我还是与往常一样,尽管外面已经战乱纷纷。
没有人了解我也就罢了,只要内心真正馥郁芳柔。
绿色的山川只听杜鹃乌啼叫,它本是无情的鸟,凄厉的叫声(sheng)岂不也在为人愁苦。举杯送别春天,春天却不语,黄昏时候却下起了潇潇细雨。
皇帝车驾来的路上,长满了苔藓一层。绣帘默默地低垂,过很长时间才听见,一声更漏传进宫中。她的容颜木槿花似的,憔悴在不知不觉之中。她羞于梳理乌黑的发髻,独坐呆望满面愁情;伤感的目光注视之处,皇帝乘坐的车渐渐失去行踪。不知何时才能盼到,皇帝仪仗重临再降恩宠?啊,她正在悲苦地心驰神往,翠绿的梧桐又移动了阴影。
将诗卷永远留人世间,放竿垂钓采珊瑚求生。
我已经很衰老了。平生曾经一同出游的朋友零落四方,如今还剩下多少?真令人惆怅。这么多年只是白白老去而已,功名未竟,对世间万事也慢慢淡泊了。还有什么能真正让我感到快乐?我看那青山潇洒多姿,想必青山看我也是一样。不论情怀还是外貌,都非常相似。
你在秋天盛开,从不与百花为丛。独立在稀疏的篱笆旁边,你的情操意趣并未衰穷。
正午时来到溪边却听不见山寺的钟声。
江南大地鸟啼声声绿草红花相映,水边村寨山麓城郭处处酒旗飘动。
江湖上航行多险风恶浪,担心你的船被掀翻沉没。
注释
⑷妾:古代妇女自称。此处为思妇自指。
11)公:指钱若赓(gēng)。
⑶右军:指东晋王羲之,官至右军将军。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弹,敲打。
①薰风:南风,和风。《史记·乐书》:“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相传其首句为:“南风之薰兮。”